校属各单位:
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开展第十二批“草原英才”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内组通字〔2022〕33号)要求,现组织我校的申报推荐工作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学习自治区通知内容,做好宣传、申报、推荐工作。通知原文及相关文件请登录内蒙古人才工作网(http://zhdj.nmgdj.gov.cn)学习下载,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申报类别
我校主要组织领军人才、高层次培养人才和产业创新人才团队三个类别的申报推荐工作。
二、申报程序
个人、团队网上申报并填写通知附件中相应表格,各单位进行审核推荐,纸质版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人事处(人才工作办公室)。人事处(人才工作办公室)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审核推荐工作,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,确定推荐人选。
三、申报时间
网上申报及纸质表格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7月13日下午下班前。
四、材料接收
申报表格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(人才工作办公室)王菁田OA邮箱,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B509办公室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袁涛、王菁田
联系电话:5953606
人事处(人才工作办公室)
2022年7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