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市工伤保险待遇--工亡待遇申领篇
一、职工因工死亡,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工亡待遇?
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,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。
二、享受以上待遇的标准是什么?
1、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。
2、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(工亡职工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)的一定比例发放,具体标准为:配偶每月40%,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%,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%。
3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。
三、报销工亡待遇需准备哪些材料?
1、《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》
2、死亡诊断证明书复印件或火化证复印件
3、如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,还需提供:
(1)供养亲属社会保障卡复印件
(2)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承诺书
(3)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(结婚证、户口簿、亲属关系公证书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之一)
(4)60周岁(男)、55周岁(女)以上供养亲属户籍地在包头市以外的,需提供户籍地社保机构开具的未享受养老待遇证明。
(5)孤儿或孤寡老人,需提供孤寡证明。
四、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?
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)中规定: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,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:
(一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;
(二)工亡职工父母配偶等男年满60周岁、女年满55周岁的;
(三)工伤职工子女等未满18周岁的。
信息来源:包头人社